當數位裝置的螢幕越小,消費者被吸引住的時間與注意力就相對短少時,你該如何抓住他的眼球(注意力),確保他對你的內容保持關心?
進場前的大爆滿
在今年的坎城創意節,Yahoo就邀請了作為製作人、音樂家、以及演員的傑克・布萊克(Jack Breaker)與Yahoo! Video的Erin McPherson以及其他兩位獎者對談,討論數位時代的影音。Yahoo從2010年開始了Yahoo!Screen(http://screen.yahoo.com/)這個服務,並且將與Jack的公司Electric Dynamite合作,在Yahoo!Screen上面創造全新的娛樂影集 – “Ghost Ghirls”。
傑克提到,他對於手機螢幕的注意力沒辦法超過三分鐘(或是更短?)如果當螢幕越小,我們的注意力集中時間就越短時,想要創造內容的人應該如何面對?有一個重點是,所有節目的價值應該還是會回到節目的本質 – 『內容』上面。
的確,跟傳統我們一家子坐在電視前面乖乖的看電視節目不一樣,數位頻道所提供的,是全新的觀影經驗。當消費者擁有了主控權時,對他們什麼是有趣的?比如說,喜劇或脫口秀可能還是最適合在手機或移動裝置上觀賞的東西。
另外,從BigData的角度來看,Yahoo! US為什麼能夠成就一個影音頻道?入口網站掌握了流量,對於消費者來說,當他們能夠在第一時間做出選擇,挑出他所想要的內容,這就是符合需求的服務;反過來對於頻道網站經營者來說,如果可以掌握消費者的需求,搶先一步把對他們有價值的內容放在他們必經的路上,這整個行為流程自然在你的掌握之中。
相對於台灣目前「微電影」當道的狀況,也許想要利用影音去做品牌行銷的廣告主需要更進一步去思考,如何創造出消費者願意接納的經驗?
參考聯結:
Yahoo!Screen:http://screen.yahoo.com/
Ghost Ghirlsj:http://screen.yahoo.com/ghost-ghirls/
*本文同步刊載於Yahoo!奇摩網路行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