桑河的Johs寫了篇文章,BLOG行銷事件觀察與反省,讓我也有些反省跟體會。
這一兩年來,自從彎彎、艾瑪、女王等部落客紅遍半邊天之後,我們就常常接到客戶的要求:「我們要做部落格!!」,更專業一點的會說「我們要經營部落格!!!」。不過這麼長的時間以來,有多少個成功案例?起碼在我們的手裡,可以說,幾乎沒有。
要好好經營一個部落格,真的不是件簡單的事情。以我自己來說,對於常常上的幾個blog,我通常兩到三天會回訪一次,如果四、五次都看不到新的文章,很可能就會在我的書籤中被除名了﹝我承認,我非常沒有耐心。﹞不過,我自己也”曾經”有blog,我知道每天要”擠”出東西的辛苦。必須言之有物,又不能太過艱澀難懂。一個部落客如果要維持一到兩天就有一篇新文章的狀態,那我想他每天應該都得要花上一兩個小時來動筆吧。加上相關內容的搜集整理,相片或圖片的編修,天ㄚ,我覺得如果以高標準來看的話,應該要花上半天的專職時間吧。
當然,這也許是我的能力有限,很多人是妙筆生花,文思泉湧的。不過要”經營”好一個部落格,絕對不是通常我們客戶所期待的付出可以完成的。關於這點,我很佩服日本人的精神,綠木之夏這篇文章中也有提到日本Nissan Tiida的部落格,日本人常常會把一開始是以行銷或話題性為主的部落格持續的經營,慢慢轉變成對客戶服務或持續溝通的管道﹝這在許多的日本汽車網站上都可以發現﹞。這樣的客戶,我想是我們大家夢寐以求的吧。
所以,如果有人說女王或艾瑪太市儈了,整個部落格都是廣告文,我也不得不替他們說句話,人也是要吃飯活下去的阿。我覺得他們如果真的去當個專職的作家,應該收入也不見得會太差的﹝不過可能要做雜誌的專欄,台灣目前買書的人口應該是越來越少了﹞
待續….